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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入永和國小

辦理轉入手續應帶證件:

1.  戶口名簿正本(學生戶籍要遷入本校學區)

2. 原就讀學校之轉學證明書及資料移轉單。

3. 辦理人必須是直系親屬,身分證明文件。

轉入手續:

1.  家長需辦理學生戶籍遷入本校學區,如為寄居者須填寫切結書。

2. 家長攜帶戶口名簿、印章、轉學證明書至教務處辦理學籍轉入。

3.  資管組按新進學生轉入規定**,將新進學生編入班級後,由家長親自
 填寫轉入申請表及相關表格,後由資管組呈教務主任及校長簽章核可。

**(新進學生依規定編入人數最少之班級。人數相同時,參考該生性別,編入該性別人數較少之班級;如該年段學生性別人數皆相同者,則由前面班級依序編入。由本校轉出之舊生,轉出一個月內,一律編入原班級)

4.  校長簽核後,由資管組編寫學生學號,並通知級任老師。

5.  資管組將回報單寄回原學校,請原學校將學生學籍及輔導資料寄送本校。

 

 

 轉出永和國小

辦理轉出手續應帶證件:

1. 戶口名簿正本(學生戶籍要遷出本校學區)

2. 家長或監護人身分證正本

 

辦理轉出流程:

1.  家長在學生學籍辦理遷出本校學區後,親自至教務處提出轉學申請。

2.  填寫轉學表格後,交由級任教師簽章。

3.  級任教師簽章後,家長將轉學申請書及轉學證明書繳回教務處資管組校對蓋
 章後,交教務主任及校長蓋章核可後,轉學申請書交資管組,轉學證明書
 送交文書組蓋印關防。

3.    資管組填寫轉學登記簿、至台北縣校務行政系統移出學生資料電子檔,
並將轉學證明書交家長,完成轉出手續。

4.   學生家長攜帶轉學證明書,戶口名簿,及相關證件前往新轉入學校辦理學生
轉入,並請新校註冊組將報到通知單寄回。

5.  資管組在收到通知單後,寄出學生之學籍資料卡、輔導記錄表、健康檢查記
錄卡。

 
臺北縣政府國民小學學生學籍管理要點
北縣政府各鄉鎮市執行強迫入學條例作業實施要點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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